各有关学院和单位:
目前,我校有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重点科研平台154个(附件1),其中自然科学类131个、人文社科类23个(含6个省级人文社会科学普及基地);国家级9个、省部级113个、市厅局级32个。根据《华南农业大学重点科研平台管理办法》(华南农办〔2021〕116号,附件2)的规定:“科研平台实行依托单位领导下的平台负责人负责制。平台负责人的任期和任职具体要求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由依托单位推荐,科学研究院会组织和人事等部门审核,学校审定、聘任、报主管部门备案或审批,任期内一般需全职在科研平台工作。”“科研平台可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立若干名副职,协助开展平台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由平台负责人推荐,依托单位审核,科学研究院审定,学校聘任、报主管部门备案或审批。”经调研了解,我校现有部分重点科研平台负责人不符合上级主管部门的任期和任职要求,需进行调整和变更,现就做好我校重点科研平台负责人调整变更事项通知如下:
1. 平台负责人对平台建设、运行和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原则上需全职在科研平台工作,其任期和任职条件必须严格依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相关管理办法可在科学研究院网站-下载中心-平台建设查阅,网址:https://kyy.scau.edu.cn/ptjs/list.htm)。
2. 对于已调离、退休、任期已满或其它原因不能继续任职的平台负责人,请各科研平台和依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研究提出合适人选,填写《华南农业大学重点科研平台负责人变更申请表》(附件3),经科研平台学术(或技术)委员会审议或依托单位(所在学院)审核后报科学研究院。
3. 科学研究院将会同组织部和人力资源处对拟变更的各重点科研平台负责人人选进行审查,报学校审批同意后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办理,以学校文件形式公布变更后的重点科研平台负责人。
4.请各学院和单位于2022年1月5日前提交平台负责人变更申请纸质材料一份,自科类送行政楼412室,社科类送行政楼607室;同时发送电子版至指定邮箱。
附件:1. 华南农业大学重点科研平台统计表(20211223核).xlsx
联系人:黄文勇(自科类) 电话:85285390
杨松青(社科类) 电话:38632819
科学研究院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