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自然科学类横向科技项目结题的通知

发布者:生物质工程研究院发布时间:2022-10-01浏览次数:108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了规范横向科技项目管理,根据《华南农业大学横向科技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华南农办〔2019〕122号)规定,横向科技项目到期后,应在6个月内办理项目结题(结项)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项目范围

本批次结题结项项目范围:合同完成日期在20226月30日之前(含),且未办理结题手续的自然科学类横向科技项目。

二、结题程序

1. 登陆信息门户的“科研系统”或科学研究院(新农村发展研究院)主页的“科研管理系统”。

2. 在科研管理系统的科研空间【我的项目】找到需结题的横向项目项目状态为“进行”则未办理结题手续),在【操作】栏点击【项目结项】,按要求将【结项信息】填写完整,同时将委托方(合作方)出具的同意结题证明、或通过专家验收的材料、或合同约定结题条件的证明文件等附件材料上传并保存。

3. 返回【我的项目】,对应项目【操作】栏点《结题表》下载打印一式一份,项目主持人签名后,经所在学院(单位)分管领导审核、签署意见后加盖所在单位公章,报送至科学研究院成果管理办公室(行政楼407室 

 

、工作要求

1. 时间及材料要求:本批次横向科技项目结题表纸质版请于20221020日前报送。

2. 如果项目完成情况自评为“未完成”,必须提交项目未完成的情况说明一式1份,本人签名和所在单位盖章后与《华南农业大学横向科技项目结题表》一起报送如需变更项目执行时间的,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并征得原合作方的书面同意,经所在单位审核后报科研院审批备案

3.办理结题手续后的横向科技项目方能申请提取结余经费绩效奖励。

4. 如无正当理由拒不办理结题、延期或终止手续,逾期一年含)以上的,将不作为考核、聘任、职称评定和硕博导评定等依据,且原则上不受理项目负责人签订新的横向科技合同;逾期两年含)以上的横向科技项目,原则上停止经费使用,结余经费收回学校统筹。

四、联系方式

      人:彭鑫   

    联系电话:87575942   

 

附件:华南农业大学横向科技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

《华南农业大学横向科技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pdf                    

                    科学研究院(新农村发展研究院)

                    20229月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