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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2022年第4号)

发布者:生物质工程研究院发布时间:2022-03-13浏览次数:135

全校各单位,全体师生员工:

近期,国内疫情点多、面广、频发,德尔塔和奥密克戎变异株叠加流行,多地校园发生疫情,疫情防控更加严峻复杂。必须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不能有丝毫麻痹松懈和侥幸心理,要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现就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校门进出管理。请师生严格遵守党委保卫部(保卫处)310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校门口管控工作的通知》要求,无关人员禁止入校,校外因公来访人员、车辆须事先报批,坚决拒疫情于校门之外。

二、加强人员外出管理。教职工非必要不离穗,学生非必要不离校,外出须按规定办理手续。离穗师生员工返穗返校后48小时内自行做一次核酸检测。

三、加强聚集性活动管理。按照非必要不举办、谁举办谁负责、能线上不线下的原则,严控聚集性活动,特别是有校外人员参加的活动。要避免人员大规模室内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四、加强重点场所管理。严格落实学校食堂、宿舍、教室、图书馆、体育馆、实验室、公共卫生间等校内重点场所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环境消杀、通风换气、卫生清洁等工作。

五、加强个人自我防护。师生接收快递时建议佩戴口罩和手套,并用酒精对外包装进行消毒,拆完快递后要及时洗手;在校园,按要求戴口罩、勤洗手、不扎堆,加强个人防护;在校外,增强防护意识、落实防控措施,保持安全社交距离,远离疫情风险。

六、加强防控督促检查。各单位要认真落实上级部门、疾控部门和学校的疫情防控要求,避免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问题不整改等现象。学校将加强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对违反上级部门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予以问责或处分。

 

 

 

                                 华南农业大学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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