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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申报2022年“农业硕士高层次‘乡村振兴人才’培养计划”专项的通知

发布者:生物质工程研究院发布时间:2022-03-11浏览次数:144

各有关学院: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创新农业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培养符合当前农业、农村发展需求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发挥研究生教育尤其是涉农研究生教育在乡村振兴工作中的人才支撑作用,根据《华南农业大学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华农党发〔2018〕26号)和《华南农业大学农业硕士乡村振兴人才培养计划实施方案(试行)》(华南农办〔2019〕11号,附件1)有关精神和工作安排,学校2022年继续开展“农业硕士高层次‘乡村振兴人才’培养计划”专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的项目须紧扣目前服务乡村振兴工作中农业生产、农村发展存在的需要重点研究并解决的实际问题。

项目负责人须为我校聘任在岗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已列入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并在农业硕士相应领域招生。

二、项目条件

(一)项目的实施需依托我校各级联合培养研究生基地、服务广东省现代农业产业园、新农村发展研究院服务基地及大型涉农现代企业、地方政府等。依托现代农业产业园的项目优先考虑。

(二)项目合作单位有满足农业硕士联合培养的科技资源、研究队伍和经费投入,同时需配备具有研究生指导水平的校外第二导师。

(三)校内导师与依托单位建立了以产学研为基础的人才培养机制,能够就研究生联合培养工作达成基本的意向。申报的项目,如有在研的产学研合作项目及其他应用性项目支撑的优先考虑。

(四)申报的项目须以问题为导向,培养符合乡村振兴需求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

(五)2021年已承担乡村振兴人才培养计划专项的项目负责人,今年不能申报和立项,中期检查(另行通知)通过后可于下一年申报。

三、工作流程

(一)项目征集

1.各农业硕士招生学院,围绕本学院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及现代农业产业园的工作重点,征集项目,组织有意向、具有招生资格的导师填写《华南农业大学“农业硕士高层次‘乡村振兴人才’培养计划”专项申报表》(附件2)。

2.学院对项目申报书进行审核、汇总,并按优先级排序后,填写《华南农业大学“农业硕士高层次‘乡村振兴人才’培养计划”专项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3)。

3.学院将附件2、附件3电子材料统一打包,于3月17日前发送至研究生院培养科邮箱,pyk@scau.edu.cn,(以学院统一打包为准,视为申报材料已审核,不接受个人发来的材料),并将纸质版交到行政楼320,逾期不予受理。

(二)组织遴选

研究生院组织专家,结合本年度学校设立的农业硕士招生专项指标数量,依据各单位申报数量、项目契合度、人才培养预期、学院社会服务分等情况,对学院递交的项目进行遴选,拟定专项指标分配方案,报学校“农业硕士乡村振兴人才培养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三)招生复试

学校将专项指标数量下达至学院,由学院按照有关要求组织复试并监督项目负责人和依托单位根据专项计划开展研究生联合培养工作。

复试后7个工作日内,学院将专项指标《“农业硕士乡村振兴人才培养计划”专项招生信息确认表》(附件4)和《“农业硕士乡村振兴人才培养计划”专项研究生名单》(附件5)交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备案。

(四)绩效考核

各立项学院是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应统筹项目申报、指标分配、项目管理、过程监控,将专项指标的实施作为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及现代农业产业园工作的重要抓手。

研究生院依据“录取学生-项目问题-开题报告-学位论文”四个要素一致性、项目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效果、人才培养效益,对学院整体实施成效进行检查,作为下一年该专项指标分配的重要依据。

四、有关要求

(一)项目申报人需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度、完整性、准确性,申报书的统计数据要准确无误、有据可查。信息不完整的,学院不予通过初审。

(二)获得“农业硕士乡村振兴人才培养计划”专项指标立项的导师,必须按照约定将专项指标专用于招收农业硕士生(不得招生其它类别专业学位硕士),按照《华南农业大学农业硕士乡村振兴人才培养计划实施方案(试行)》中相关模式进行培养、指导与管理。专项指标所招的农业硕士生不得转导师。如违反上述约定,扣减该导师所在学院下一年的专项指标,且该导师五年内不得申报、参与该项目。

(三)申请项目的导师因达到学院招生指标上限或其它特殊原因无法按照原约定计划承担培养任务的,须于硕士生复试前,将专项指标退回研究生院统筹,严禁挪用。

五、其他说明

(一)申请专项指标的学院,如立项后,应按照获得专项数量1:1的比例,推动院内其它专业学位指标参照本方案进行培养。

(二)学校鼓励其它类别专业学位研究生所在学院,积极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从院内专业学位招生指标中划出专项指标,参照学校方案探索院内版的“乡村振兴人才培养计划”。

(三)本年度继续开设农业硕士“温氏兴农”创新班(简称“温氏班”),学校另外提供专项指标,由动物科学学院统筹,动物科学学院有意依托温氏基地申报专项指标的导师不参与本项目申报。其他学院与温氏基地合作的导师,可参与本项目申报。



附件:1.华南农业大学农业硕士乡村振兴人才培养计划实施方案(试行)

        2.华南农业大学“农业硕士高层次‘乡村振兴人才’培养计划”专项申报表

        3.华南农业大学“农业硕士高层次‘乡村振兴人才’培养计划”专项申报项目汇总表

        4.华南农业大学“农业硕士乡村振兴人才培养计划”招生信息确认表

        5.华南农业大学“农业硕士乡村振兴人才培养计划”专项研究生名单


                                                研究生院  

                                             2022年3月11日


联系人:陈华全

电  话:852800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