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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征集2022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粤穗联合基金指南建议案的通知 》

发布者:生物质工程研究院发布时间:2022-01-18浏览次数:139

各二级单位:

  为做好2022年度粤穗联合基金重点项目申报指南编制工作,广州市科学技术局现面向全市各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以及广州地区各有关高校、科研院所、省实验室和医疗机构等单位征集指南建议。具体通知如下:

    一、征集指南建议的项目类型

  本年度粤穗联合基金公开征集指南建议的项目类型主要包括“重点项目”和“粤港澳研究团队项目”两类,重点项目资助强度为100万元/项;粤港澳研究团队项目资助强度为200万元/项。请根据项目资助强度等合理提出指南建议内容。

    二、指南建议案征集对象及要求

  指南建议案(重点项目和粤港澳团队项目)征集对象主要面向纳入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全过程管理简政放权改革试点的组织单位中基础研究优势明显的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事业单位;市校(院)联合资助项目共建单位及在穗省实验室。采取推荐名额分配规则,由各单位推荐填报。各有关单位按要求提出最多不超过单位推荐数的项目指南建议案。市科技局将结合指南建议的提交情况,形成指南建议初稿,报送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委。

    三、指南建议案征集领域

  各二级单位应结合自身优势与特色学科,兼顾领域平衡,重点围绕人口健康、生物与农业、新材料、电子信息、先进制造、数理与交叉前沿、能源与化工、海洋科学、环境与生态等9个领域,组织高水平团队(原则上要求负责人与团队成员不存在申报省科技计划项目限项情况),按照指南建议格式要求提出指南建议。

   省科技计划项目限项要求:

   1.申请人在研主持的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数达到3项(含)以上或逾期一年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达到1项(含)以上的(平台类、普惠性政策类、后补助类项目除外);
  2.申请人在研主持的省基金项目(含省自然科学基金、省联合基金项目)累计达到2项(含)以上的;
  3.申请人2022年提交的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申请书累计已达到2项(含)以上的;
  4.申请人2022年已将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内容申报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的;

    四、指南建议征集及报送方式

  (一)申请人通过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pro.gdstc.gov.cn/)  进行线上填报(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二)各二级单位对本单位提交的项目指南建议进行择优推荐,每个二级单位指南建议案推荐总数不超过3项,由二级单位教学科研办主任、科研秘书统一将本单位建议案推荐清单EXCEL按优先顺序排序后(附件2),于2022年1月21日前报送至科研院项目处基础科邮箱 kycjhk@scau.edu.cn,超期未报送视为无推荐。

    同时,各二级单位科研秘书需按照报送的推荐清单登录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进行系统审核,提交至待学校审核状态。

  (三)科研院按照科技局给我校的限额指标,对二级单位报送的清单择优推荐至科技局,并完成系统审核和最终的推荐清单报送。

   五、联系方式

    广州市科技局:李磊,83124052、18825185816

    学校科研院:袁家龙,13560322916

  

附件:

1.省市联合基金指南建议征集操作指引.pdf

2.各单位2022年度粤穗联合基金指南建议案推荐汇总清单(模板).xls


  科学研究院(新农村发展研究院)

  2022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