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单位):
按照国家和广东省有关要求,为规范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委员会对科研不端行为的调查处理,营造风清气正的科研环境,省基金委起草了《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科研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征求各单位意见,如有修改意见,请于2021年12月13日12:00前反馈至学校科研院。
联系人及电话:袁家龙,020-85280070
电子邮箱: kycjhk@scau.edu.cn
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科研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pdf
科学研究院(新农村发展研究院)
2021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