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华农党发〔2021〕35号),现将我校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9级、2020级研究生评选工作
具体指标分配情况详见《各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指标分配表(老生)》(附件6)。
(二)评审流程
1.学生申请。研究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材料。
2.学院初审。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评选名额进行初评、公示,于10月14日前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华南农业大学2021年广东省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2)、《华南农业大学2021年广东省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3)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其中,附件1只需提交纸质版,附件2、附件3需同时提交纸质版及电子版)
3.学校评审。10月18日前,学校奖助学工作评审领导小组对学院报送名单进行审核、公示。
二、2021级研究生评选工作
(一)评选指标
具体指标分配情况详见《各学院可推荐参选研究生新生国家奖学金的人数》(附件4)。
注:符合成绩条件的普通招考生及推免生名单详见《2021级满足成绩条件学生名单》(附件7)
(三)评审流程
1.学生申请。研究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材料。
2.学院推荐。学院对新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包括相关证明材料(本科成绩单、科研成果、竞赛成绩等)进行审核,于9月30日前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报送推荐名单,并提交以下材料:
(1)电子版《新生国家奖学金评选详细信息表》(附件5);
(2)纸质版《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一式一份,双面打印。(本人签名后交由导师在“推荐意见”中详细写清楚推荐意见,并签署名字和日期。表格中的“基层单位意见”栏目,由学院党委书记或院长签名并写日期后加盖单位公章;表格中的“评审情况”、 “培养单位意见”不用填写);
(3)2021级新生相关证明材料:①有平均学分绩点的成绩单(硕士生新生提供本科阶段成绩单、博士生新生提供硕士生阶段成绩单);②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③ 若有SCI和EI收录的论文,要出具图书馆开具的最新影响因子和大类分区的收录证明,并附上论文封面和论文全文;④授权发明专利;⑤获奖证书等,各种证明材料要加盖各单位证明公章的复印件)。
(4)纸质版及电子版《新生国家奖学金评选详细信息表》(附件5)、《华南农业大学2021年广东省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2)、《华南农业大学2021年广东省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需学院党委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3.学校评审。10月12日前,学校奖助学工作评审领导小组对学院推荐名单进行审核、公示。
三、补充说明
1.根据《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2014〕1号)文件精神,外国留学生不具备申请资格;超出学制期限基本修业年限的研究生(即延期毕业的研究生),不再具备参评资格。
2.2021级硕博连读生,按2021级博士生身份参评。
3.2019级、2020级研究生的评选工作由各学院按照学校分配名额进行初评,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审核。
4.学校按照四舍五入原则对各学院2019级、2020级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指标进行计算、分配,为保证相对公平,各学院研究生人数计算后不足或超出0.5得数的部分,学校将在以后年度进行相应增减。
5.各学院必须对2021级研究生新生的申报材料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核,确保材料真实性,并给出具体的推荐意见。研究生新生国家奖学金由学校奖助学工作评审领导小组组织评选。
联系人:曾老师
联系邮箱:zxdk@scau.edu.cn
联系电话:85280083
地址:行政楼207室
2.华南农业大学2021年广东省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
3.华南农业大学2021年广东省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
5.新生国家奖学金评选详细信息表(学生填写,学院审核整理汇总)
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1年9月26日 (转自华南农业大学官网)